根據明代蓮池大師《戒殺放生文》記載:從前,廣西省桂縣西鄉,有位張嬸宅心仁厚,時常與人為善,對動物亦愛護有加,從不輕賤傷害。
有一日,獵人追殺一隻小鹿,鹿兒驚慌中逃入了張嬸家裏,
張嬸急忙用舊衣裳作遮掩,保護小鹿不被獵人發現。當獵人追來,找不到鹿的踪影,轉身離去後,張嬸隨即把小鹿放走。
但這鹿是有靈性的,知道救命之恩,臨走時頻頻點頭感謝,才不捨地離去。
第二年春天某日,忽然有一隻小鹿,匆匆走入張家中庭,把張嬸兩歲大的幼子,用犄角挑起帶走,直奔門外田野,將孩子放下後,就跑掉了。
張嬸聽聞幼兒哭叫,拚命追趕出來,抱回兒子。
就在此時,卻聽得轟然巨響,回頭一望,驚見自家房舍已被屋後一棵大樹壓倒,樑折牆塌,宅中家禽亦全被壓死。
驚魂甫定,張嬸才想到鹿兒是有預感能力的,捨命相救,是為了報恩啊! 由此可見,張嬸一念慈心,澤及動物,亦能招感善報,母子得免橫死。
結語:張嬸一念慈心,救鹿一命,不僅展現仁愛之德,更因善行感召福報,母子得以避災。是故,戒殺護生不僅利他,亦能自利;善念一動,天地皆應,福德隨之而至。
圖:AI
文:國際佛教觀音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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